各系部分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激发我校团员青年树立榜样,树立正确崇高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行为标准,激励我校青年学生时刻牢记使命,弘扬我们青年的雄心壮志,彰显青春色彩。特拟定于5月5日在学校南宁校区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表彰晚会。为确保晚会顺利举行,特此通知:
一、晚会主题
拥抱青春——扬帆起航
二、晚会时间
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15:00(暂定)
地点:南宁校区大礼堂
三、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校团委
协办:各系部分团委、校学生会
四、表彰范围
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团组织及先进个人。
五、晚会节目要求
(一)节目数量
1、每个分团委报送1个节目(建议演员是获奖的个人及团支部,节目最少5人,最多20人);
2、校团委、学生会南宁、平果校区各1个;
3、社团节目南宁、平果校区各1个。
(二)节目时间
每个节目时间控制在5-10分钟(根据节目类型灵活调整)。
(三)节目要求
必须要有代表性,有较强的感染力,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新颖,保证质量。
六、筹备安排
(一)节目报送及晚会策划 (4月6日~4月16日)
1、各部门报送表演节目;
2、完成晚会的宣传,主持人确定,舞台设计,及确定赞助商等。
(二)节目审核及晚会协调(4月15日—4月28日)
1、节目第一次审核(4月17日-21日,具体时间另通知);
2、节目第一次审核(4月22日-28日,具体时间另通知);
3、完成场地、设备申请,物品购买、节目单制作、舞台设计、领导邀请及颁奖证书打印等工作。
(三)节目及颁奖彩排及其他事宜((4月3日-4日)
1、节目彩排;
2、颁奖环节彩排。
七、晚会流程
14:40观众入场完毕,15:00晚会开始;
开幕——领导致辞——节目——表彰环节——节目——表彰环节——闭幕——合影。
八、其他事项
1、往返两校区包车费、学生保险费用由校团委负责,演员服装费由各系部分团委从各系部经费中支出;(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费用由校团委承担)
2、各系部分团委请务必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节目的报送、审核、彩排等;
3、晚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程钟泽老师13026918687。
附件:2017年“五四”表彰晚会演出节目报送表
共青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附件:
2017年“五四”表彰晚会演出节目报送表
(请在校区中 √: 南宁校区() 平果校区())
部门 | 节目名称 | 节目类型 | 表演人数 | 联系人及电话 | 演出需要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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