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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1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7 发布人:

为纪念“五四运动” 95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在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征程中成长成才,也为了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拟定在“五四”期间开展系列活动,即“五·四”表彰,发展新团员,“五四”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承五四精神,扬青春风采——实现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5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团知识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1.内容:围绕“承五四精神,扬青春风采——实现我的中国梦”主题,以讲座或沙龙形式,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典型、老革命等参加团日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成长历程,与团员面对面,讲述团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讲述形式政策,讲述民族团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时间:5月上旬

 3.活动要求:各系部派青年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二)发展共青团员

    1.内容:组织发展思想好、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中共团组织。

 2.时间:4月—5月

    3.活动要求:各系部分团委要在各团支部进行广泛的宣传;各团支部要对本班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并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好质量关。

(三)开展2013年度“五四”评比、表彰活动

     1.内容: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取得更大进步,在“五四”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2.时间:4月—5月

     3.活动要求: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学生团员认真参评,把评选工作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四)组织青年团员观看教育电影

 1.内容:组织播放关于青年人学习、奋斗、成长故事的励志影片,以激励广大青年团员以熊熊燃烧的激情投入到日常的学习和学校教育发展。

2.活动时间:2014年5月16日(暂定)

    3.活动要求:各系部派青年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五)召开“中国梦·幼专梦,团员青年齐行动”座谈会

1.内容:学校青年教师、学生围绕学校发展的实际,结合自己的理想、前途、工作、生活,畅谈“中国梦、中心梦、我的梦”及如何为实现“梦想”而努力。 

2.活动时间:2013年5月9日(暂定)

3.活动要求:全校30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四、活动要求:

(一)各系部分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使每一个团支部和每一位团员青年都能参与并融入到“五四”活动中,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请各系部分团委结合本通知及系部工作计划在“五四”期间开展主题活动。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总结1000字以内、活动图片5张、系部活动方案1份)及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xyztw@126.com。

 

         共青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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