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团委: 2013年我校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建团92周年暨五四运动95周年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取得更大进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评选并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分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学生社团 2、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青年志愿者 (4)优秀宣传员 (5)优秀礼仪队员 (6)优秀国旗队员 注:“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礼仪队员”、优秀国旗队员”由校团委评选,系部不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分团委 (1)团总支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团务基础工作规范。 (2)团总支成员能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4)能够积极推动党建带团建,做好学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团干部以身作则,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能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2)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没有考试违纪和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3)积极主动举办团日活动。在带领班级参加学校活动中成绩突出; (4)班级成员团结勤奋、积极上进、勇于实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优秀学生社团 (1)组织结构健全,能够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开展工作,日常工作开展得较好,有社团工作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 (2)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社团成员能够团结协作、积极组织社团成员配合院团委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3)社团工作扎实,取得一定成绩,经常开展活动,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 4、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团员干部。 (2)热心团的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团和青年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负责,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两学期(2013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无违纪现象,无校纪处分记录。 5、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两学期(2013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无违纪现象,无校纪处分记录。 6、优秀青年志愿者 (1)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公德意识,弘扬无私奉献、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的时代新风。 (2)绕立足岗位学雷锋,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发扬雷锋精神、奉献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用自己所学知识、专长服务社会、服务同学。 (3)尊老爱幼、热心助残、爱心资助、抢险救灾、科技攻关等方面做出贡献。 (4)2013年度参加过4次以上志愿服务。 7、优秀宣传员 (1)拥护、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2)能够认真完成系部、学校交办的宣传任务。积极宣传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加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信息双向交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求真务实,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4)重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刻苦学习,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5)承担宣传工作时间半年以上。 8、优秀礼仪队员 (1)担任校、系礼仪队队员,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2)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礼仪待人,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违纪现象, (3)能积极参加训练,训练刻苦认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礼仪队的风采。 (4)2013年度参加过4次以上礼仪服务活动。 9、优秀国旗队员 (1)严格遵守国旗护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秩序。 (2)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礼仪待人,日常行为,规范得体,与国旗护卫队成员身份相称,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3)能积极参加训练,训练刻苦认真,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形象,积极为国旗护卫队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4)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庄严肃穆,升旗过程规范,动作娴熟。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国旗护卫队成员风采。 三、申报名额 校团委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校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系部成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团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实施本系部“五四”评选表彰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程序。 1.“五四红星团总支”、由各系部团总支自荐,将申请材料提交校团委;参与“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评选的单位需附书面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系部团支部自荐,将申请材料提交系部团总支;系部团委评审通过后,将材料汇总,经系部党总支审查同意,在本系部公示后将材料报校团委; 3.“优秀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组织推荐,将候选材料报送校团委审定。 五、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1.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或奖金; “五四红旗分团委”: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五四红旗团支部”: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学生社团”: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共青团干部”:奖金150元+荣誉证书; “优秀共青团员”: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 “优秀宣传员”:荣誉证书; “优秀礼仪队员”:荣誉证书; “优秀国旗队员”:荣誉证书。 2.通报表扬; 3.先进个人奖励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五四”评选活动,组织学生团员认真参评,把评选工作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2.坚持评优工作公示制。要广泛征求师生对候选学生的意见,并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且无异议后再确定,做到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整个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比例,不搞平均主义。把评选工作作为树典型,学先进,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 七、评比表彰活动时间安排 1.4月8日—4月18日,系部组织班级评选活动,并对候选人名单公示(公式三天)。 2.4月20日前,系部报送材料。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材料复印件,上报材料清单一式1份(附电子版)上报校团委。要在上报的名单中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 3.5月9日,校团委组织举行“五四表彰”大会。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各类申报表可在学校“幼专学工一线”或“广西幼专校团委”群共享下载。 联系人:戴世琴 联系电话:0771-5870253,13557713151 电子邮箱:gxyztw@126.com 附件: 1. 2013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13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1.名额分配表/UploadFiles/XTW/2014/3/201403251449113335.doc 2.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UploadFiles/XTW/2014/3/201403251450019234.doc 3.申报汇总表/UploadFiles/XTW/2014/3/201403251451093715.xls 共青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