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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幼专2016年秋季学期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55 作者:程钟泽 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6-10-28 发布人:

关于开展广西幼专2016年秋季学期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分团委:

为弘扬助人为乐及雷锋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经与南宁市、百色市中心血站联系,校团委决定在1117日、18日在两校区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1117日—18日(2天)11:0018:00   

二、活动地点:

南宁校区:图书馆中心广场

平果校区:1栋宿舍楼前

三、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保证睡眠,中午午餐请清淡饮食,禁止空腹;

2.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3.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能做剧烈运动;

4.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

5.保护好针眼,防止感染。

四、献血要求:

1.年龄:年满18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3.心脉正常,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器官切除史;

4.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

相关事宜详请咨询学校团委,联系人:程钟泽

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的传递。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多一个人参加无偿献血,就可以多挽救一个或多个垂危病人的生命。请各系部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本次义务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献血,充分发扬我校师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幼专精神。欢迎全校师生踊跃参与!

 

 

                  共青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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