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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广西“两优两红”和第二十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65 作者:校团委 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7-03-17 发布人:

各系部分团委: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申报 2016 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桂青办发〔2017〕9 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十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桂青联发〔2017〕4 号)文件精神(两个文件可在“广西幼专团委”Q群上自行下载),为确保推荐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申报事项特别说明如下:
 (一)关于推荐申报广西“两优两红”的注意事项
    除按通知要求外,另须注意:
1.根据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各类奖项申报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求近五年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不限于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2.区直机关申报“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单位不需要提供属地乡镇街道团委出具的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
3.专职团干部不参加“广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评选,近三年获得过广西“两优两红”荣誉的不再参加同类型荣誉称号的评选(近三年荣获广西“两优两红”名单见“广西幼专团委”Q群)。
4.各系部申报每类型荣誉称号限报 1 个,并认真填写好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
(二)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十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的注意事项
  各系部分团委组织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有关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每个系部限推荐 1 名。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2017年3月22日前,各系部需将各类奖项的名单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和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馥俊邮箱)报送至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馥俊;联系方式:0771-5870253,18269102937;
电子邮箱:1490784169@qq.com
          
 
           共青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 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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