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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专第五届“践行十小行为美德”系列活动之好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浏览次数:484 作者:校团委 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8-01-21 发布人: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进我校十小行为美德体系建设,号召团学干部敢于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用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实践十小行为美德,校团委特举办广西幼专第五届“践行十小行为美德”系列活动之好青年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二、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各系部分团委 
四、活动时间 
20171030日至128
五、评选对象及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六、好青年评选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注意品行修养,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中操行测评分值应列本专业本年级前30%)及学习成绩名次应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0%,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践行十小行为美德过程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体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或优秀等级。
(五)紧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主题,紧密联系自己践行十小行为美德的事迹,体现自己以实际行动担负起作为十小行为美德的践行者和引领者的责任,引导更多青年学子深入理解并践行十小行为美德。
七、评选活动组织  
(一)参评学生材料申请阶段:1030日至1117日。
(二)各系部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评审推荐阶段:1120日至24日。各系部推荐名额为3-5人,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额为3-5人。推荐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践行十小行为美德”标语1条、生活照1张(用于公众号投票活动)。1124日前将好青年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校团委程钟泽老师处。
(三)“广西幼专学子在线”公众号投票阶段:1127日至121日。
(四)校团委组织好青年故事分享会阶段:124日至128日。校团委将组织评委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好青年并举行现场故事分享。
、活动奖励办法  
获推荐的好青年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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